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 内容页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6-09-14 17:42:00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罗显泽带领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一办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1.jpg

为确保此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9月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邀请市交管支队同志就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专题辅导,检查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认真学习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为本次执法检查有序开展夯实业务基础。

2.jpg

9月4日、9日、11日,执法检查组先后赴雨城区、石棉县、汉源县、名山区开展实地检查,通过现场踏勘点位、查阅台账资料、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深入道路隐患治理点位、高速路口执法服务站、校园周边道路、机动车检测机构以及客运、货运、快递物流等重点企业,实地查看 “一法一条例一办法” 落地执行情况。

3.jpg

实地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分别在雨城区、石棉县、汉源县、名山区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县(区)政府和相关单位关于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一办法”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围绕法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了交流,结合基层实际提出务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罗显泽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刻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一办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守牢安全底线。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以查促改。要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聚焦危化品运输、客运场站管理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和安全例检制度。要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同时要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三要加强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要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健全基层管理网络,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常态长效。

市人大法制委、监察司法委、社建委、市公安局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执法检查。(监察司法委,雨城、名山、汉源、石棉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