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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法治屏障 守护生态高地——宝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26-07-24 15:34:00

为持续强化人大代表生态法治履职能力,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法治根基,7月23日,宝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会前学法阶段,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覆盖卫健、乡镇、农业、企业等多个行业的23名人大代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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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唯一涉县定位,扛牢生态保护责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适用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名录》,宝兴县是雅安市唯一适用该法的县级行政区域。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宝兴县森林覆盖率达71.39%,81.74%的面积划入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战略地位突出。此次专题学习,是县人大常委会立足宝兴作为全市唯一涉县的特殊定位,主动对标法律要求、强化生态法治思维的重要举措。此前,宝兴县已深度参与该法的立法工作——宝兴法院作为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阶段提出的意见建议被正式吸收采纳,为这部法律贡献了“宝兴智慧”。

紧扣法律关键条款,夯实依法履职根基。学习会上,代表们围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立法背景、核心制度、生态修复要求及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进行系统学习。该法明确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应当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作为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区域,宝兴县在栖息地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实践与法律要求高度契合。学习结束后,现场组织知识问卷测试,参与代表答题正确率均为100%,充分展现出代表扎实的生态法治理论储备和前期学习成效。

强化监督闭环问效,推动法律落地见效。近年来,宝兴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将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作为工作重点,采取视察、调研、听取审议报告等多种方式,聚焦大熊猫国家公园宝兴片区建设、县域环境质量提升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自2021年大熊猫国家公园正式设立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五年围绕国家公园建设开展专项监督,形成了“年初听报告、年中回头看、年末测成效”的闭环监督模式,确保审议意见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代表们表示,通过此次专题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核心要义的理解。下一步,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实际行动,在各自行业和岗位上积极宣传法律精神,依法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落实,为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人大力量。(宝兴人大 张静、叶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