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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李伊林辞去雅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 更新时间:2010-02-09 00:00:00 作者:
2010年2月8日雅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雅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伊林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2010年2月8日雅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雅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伊林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