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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将法典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在法治轨道上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行稳致远

发布时间:2026-04-13 18:28:00

“在多方协同监督下,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跑,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8天、优良率95.3%,PM2.5平均浓度22.6微克/立方米,位列成都平原73个区县第10名,天全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生态优势日益凸显……”近日,天全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十一次常委会上,县人大常委会连续11年专题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以常态化监督倒逼责任落实。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今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基本法律。它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法治层面的具体实践,既守正创新,又继往开来,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从“要素分治”走向“系统治理”,生态文明建设迈入了体系化、法典化的新阶段。天全县人大常委会将主动扛起监督职责,紧扣“高质量建设生态经济强县”总目标,以法典实施为契机,构建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生态监督体系,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天全注入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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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纲,构建生态监督新格局

县人大常委会将以法典为遵循,将法治思维贯穿监督全过程,构建系统有效的监督体系。通过常委会专题学法、代表集中研学、基层广泛普法等形式,精准把握法典核心内涵,明确监督定位,确保监督与中央、省市县委部署同频共振。

对标法典闭环要求,进一步健全“年度审议、专项调研、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全链条监督机制。目前,自2015年起,已连续11年将环保工作报告审议列为常委会“必选动作”,累计听取审议环保专项报告11份,形成审议意见30余条,督促政府出台生态环保规范性文件9件,有力夯实了监督制度根基。下一步将推动人大监督与行政、司法、社会监督深度融合,建立“人大+政府+司法+代表+群众”多元共治模式,有效采取组织代表开展全覆盖视察调研,联动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探索“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机制等积极措施,进一步凝聚保护生态的合力,推动全县生态质量持续领跑。

关口前移,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紧扣法典“源头管控、主动治理”导向,推动监督重心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事中精准管控转变,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底线。每年年初科学制定年度生态监督工作要点,聚焦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等关键环节提前介入、全程跟进,将环保刚性要求深度嵌入项目谋划、审批、建设、运营全流程。前期,紧扣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等重大部署狠抓落地,完成大熊猫栖息地修复 1000 余亩,新培育营造林 2.23 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提升至 73.95%,生态保护基础持续夯实。下一步,将靶向攻坚农村污水治理、矿山生态修复、小水电清退等生态治理 “硬骨头”,从根源上破解生态保护难题、补齐生态治理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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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提升生态监督质效

遵循法典“刚柔并济”原则,坚持监督有力度、为民有温度,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统一。进一步强化法律刚性,运用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等手段,厘清部门职责、严惩环境违法,推动全县土壤质量稳定、功能区噪声达标率100%。

同时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主动走访企业,帮助解决绿色转型难题,推动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现“护生态”与“促发展”双赢。

循法而为,推动绿富双向转化

紧扣法典“绿色低碳、价值转化”要求,将生态监督与产业升级、乡村振兴融合,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聚焦竹纤维新材料、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深入开展调研,助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强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监督,持续助力冷水鱼、高山有机茶等特色产业壮大发展。深化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民爱绿护绿氛围。

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监督的实效在于落实。十余年来,天全县人大常委会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见证了天全生态的华丽蜕变。站在新起点,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化生态法治监督,守护好二郎山下的绿水青山,为高质量建设生态经济强县、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更大人大力量。(天全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