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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4-03 16:28:40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6年3月31日在雅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梅伯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2025年,法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密切配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监督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认真履行备案审查工作职责,积极稳妥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加强备案工作,做到应备尽备
2025年,法工委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29件,其中市政府规章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等20件。未收到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报备的规范性文件。
法工委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首先开展形式审查,将符合报备形式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分送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对报备文件要件不齐、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报备机关进行纠正。总体来看,各报备机关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认真履行报备义务,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
二、坚持有备必审,依法履行审查职责
一年来,法工委与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同步对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29件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主动审查,形成审查合力,提升审查质效;没有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没有收到国家机关提出的审查要求。
在具体审查工作中,法工委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严格按照“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四项审查要求,重点审查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是否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其他义务等情形;同时高度重视对规范性文件的适当性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是否与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精神以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相违背等。对审查中存有疑问的,通过面对面和电话沟通交流等方式,听取文件制定机关对文件制定背景、意图和法律、政策依据等情况的说明。
从审查工作情况看,有关国家机关依照宪法、立法法和有关上位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制度规范,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清理、废止等工作,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
经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中有28件未发现有需要修改或者完善的情形予以备案,法工委会同城环资工委对市政府报送的1件涉及有关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中因相关表述理解有歧义,而可能存在超越法定权限减损公民权利的问题,与市司法局和文件起草机关沟通后,文件起草机关通过制发补充文件的形式消除了理解歧义,保障了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解决规范性文件的适用问题后予以备案。
三、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维护法治统一
2025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法工委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清理全市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决议决定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均不涉及违反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内容。
法工委会同市司法局、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清理全市涉及1个县存在有关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范性文件,已会同有关县人大常委会督促有关制定机关通过重新制定文件明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的形式完成了相关文件的废止、修改工作。
四、服务中心大局,当好参谋助手
按照《市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试行)》,法工委协助市委办对起草单位报送的党内规范性文件代拟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承办了《中共雅安市委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世界大熊猫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的决定》等9件市委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在审查过程中,法工委积极加强与市委办和有关部门的紧密沟通,重点审查是否与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保持一致、是否与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和不一致等,共同推动党内规范性文件有法可依、重大改革部署于法有据,为提升我市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质效当好参谋助手。
五、夯实工作根基,提升审查能力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我们通过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25年第二期地方立法培训班,全省地方立法暨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人大系统规范性文件报备规定等的新要求。
二是强化联系沟通。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联系沟通,主动请教业务,积极争取工作支持;通过到相关报备机关开展备案审查专题培训、电话、微信沟通等方式,加强与报备机关的联系沟通和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审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开展。
三是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市、县(区)人大常委会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四川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运用相关工作。
六、关于2026年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初步考虑
2026年,法工委将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联动“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总要求,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监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抓实抓细报备、审查、纠错关键环节,严把审查标准,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跟踪落实整改效果。
二是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强化备案审查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与交流借鉴,着力提升备案审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密切日常工作联系,共同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
四是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督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