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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开展《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6-05-25 14:45:00

近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丹惠、姜军分别带队赴雨城、汉源等地开展《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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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一行深入粮油现代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基地等地,通过听取专项汇报、实地核查工程质量、走访种植农户、座谈交流问询等方式,全面细致了解各地条例贯彻实施、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建后管护机制运行、建设资金保障使用等情况,深入查摆条例落地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广泛收集基层干部群众、经营主体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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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指出,开展本次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新时代耕地保护要求的具体实践,是落实省委“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部署的务实举措,更是对我市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全面“政治体检”。检查组强调,一要压实建设责任,严守质量底线。严格对照条例规定,紧扣山区地形特点,细化盆周山区梯田(地)建设、宜机化改造、小型水利配套等标准,明确部门、乡镇、主体责任边界,健全全过程质量监管体系,常态化开展工程质量排查,坚决杜绝偷工减料、标准降低等问题。二要健全管护机制,提升长效效能。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构建“政府主导、主体主责、社会参与”的管护格局,足额保障专项管护经费,压实乡镇监管责任和村集体、经营主体日常管护责任,深化信息化监测手段应用,完善“巡、管、护、修”全流程机制,严防设施闲置损毁,推动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三要强化资金保障,规范使用管理。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差异化补助政策,规范建设资金和管护经费拨付使用;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管护,形成多元投入合力。四要深化普法宣传,凝聚共治合力。落实条例普法要求,多维度开展条例解读、政策宣讲和技术培训,提升基层干部履职能力、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和群众参与积极性;总结推广山区建设管护优秀经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守护粮食安全的浓厚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负责人及雨城区、名山区、芦山县、汉源县有关领导参加。(农业工委,雨城、名山、芦山、汉源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