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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从“纸面”走向“地面” 从“条文”转化为“实践”的荥经路径
发布时间:2025-09-25 17:38:02
近年来,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已颁布实施《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雅安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雅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雅安市自然灾害应急避险若干规定》《雅安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若干规定》《雅安市蒙顶山茶文化保护条例》《雅安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若干规定》《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十部地方性法规,荥经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多措并举推动法规从“纸面”走向“地面”,从“条文”转化为“实践”。
一是民主立法。荥经县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34个立法民意收集站,通过立法联系点把“意见箱”搬到群众“生活场”,直接听取基层群众对法规实施的意见建议。在宝峰彝族乡“德舍拉”、花滩镇“有事滩开说”、严道街道“严之有理”等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民意收集站立法调研中,立法联系点信息收集员在田间、地头和院坝听取村民反映问题,记录下修改意见建议,用这种“泥土味”的调研方式宣传了法规内容,收集了群众的意见建议。比如,对《雅安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若干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28条,《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提出修改意见15条。
二是联动协调。建立地方性法规实施人大政府联动机制,在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之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与县政府办公室进行沟通对接,督促形成贯彻落实地方性法律的具体措施,明确地方性法规相关条款的具体责任单位、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安排,分析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地方性法规的实施往往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协同推进。荥经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协调联动作用,推动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在推动《雅安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若干规定》实施过程中,通过督促住建、综合执法局、公安、发改等部门,研究解决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针对《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的执行,我们推动建立 “河长+段长+户长”“警员+水利专员+环保专员” 三长三员协作机制,提升河道治理效能。
三是精准监督。荥经县人大常委会将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形式,持续跟踪法规实施情况。比如,荥经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听取并审议《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落实情况,对保护条例内容宣传、制定村级河(湖)长培训计划、对村级河(湖)长进行动态管理机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连续两年听取并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雅安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推动荥经县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体系逐步形成,为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创造良好基础条件。
四是特色宣传。荥经县人大常委会深知“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实施的前提在于知晓”。为此,我们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升群众对地方性法规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在《雅安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若干规定》公布实施后,荥经县人大常委会立即在城东社区立法联系站举行普法宣传和送法到基层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军一行让《雅安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若干规定》在基层走深走实,送法、讲法到群众身边,“零距离”普法进民心。通过拍摄短视频“《雅安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若干规定》你了解吗?”“有车开 没处停---- 把脉停车难题”“送法到身边“零距离”普法进民心”等系列宣传报道,持续提升宣传力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与传统媒体报道结合,从不同的视角,增加信息来源,提升法律条款的知晓率,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掌握。荥经县人大常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在宝峰彝族乡和民建彝族乡推出“双语普法”活动,消除语言障碍,增强地方性法规普法效果。(荥经人大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