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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贡、攀枝花等14个市州人民代表大会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来源: 更新时间:2011-09-30 00:00: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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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一、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南充、眉山、宜宾、巴中、广安、雅安、资阳、阿坝、凉山、甘孜等14个市州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与本届代表总名额相同。
  二、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南充、眉山、宜宾、巴中、广安、雅安、资阳、阿坝、凉山、甘孜等14个市州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如下:
  自贡市41人 攀枝花市35人
  泸州市41人 德阳市41人
  南充市41人 眉山市39人
  宜宾市41人 巴中市37人
  广安市41人 雅安市35人
  资阳市41人 阿坝州35人
  甘孜州35人 凉山州4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