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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来源: 更新时间:2011-10-28 00:00: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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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7雅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通过

 

 

  根据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决定,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仍为299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雅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对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一、我市县()应选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按照每一位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进行分配。

  二、鉴于我市自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各县()人口数量均无较大变化,各县()和驻雅部队应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与本届基本相同。具体名额分配为:雨城区42名、名山县33名、天全县18名、芦山县16名、宝兴县12名、荥经县18名、汉源县40名、石棉县17名、驻雅部队8名、市直机关95名。

  三、为保证各方面代表人士都有适当的代表名额,在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市直机关和单位的代表名额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配给县()进行选举。

  四、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1218日以前依法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