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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人大常委会扎实做好《监督法(修正草案)》意见建议征集工作

 【发布日期:2023-09-05】 【字号: 】  【关闭此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是规范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重要法律,于2006年8月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监督法》的颁布施行,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监督法》于2021年下半年启动修正,并于2023年8月再次开展《监督法(修正草案)》的意见建议征求。雨城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该法修正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用活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信息员队伍,扎实开展《监督法(修正草案)》的意见征求工作。

集中学习,让修法意见征集更精准

“《监督法》共有九章四十八条,分别是……”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培训会和全区人大代表履职培训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均开展了《监督法》的集中学习。

学懂弄通,方能深知灼见。换届以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法律法规的学习放在首位,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特别是对《监督法》的学习研讨。自《监督法》启动修正工作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将修正意见征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具体抓手,由常委会领导带头,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会议研讨等形式和“云上课堂”“人大讲堂”“法制课堂”等平台,深入开展《监督法》的学习,力求全体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级代表在学懂弄通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新时代基层人大监督工作实践经验,为《监督法》修正工作献计出力。

广泛发动,让修法意见征集更实在

区人大常委会充分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微信群、面对面等形式,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发放《监督法》以及修法意见征集通知,并在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同时,区人大常委会还向“一府一委两院”发出修法意见建议征集函,并由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带队赴区检察院、区法院开展意见建议征求专题座谈会,充分听取被监督对象的意见建议,力求让修法意见征集工作更实在、更接地气。

“《监督法》作为规范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重要法律,它的修正不仅涉及基层人大常委会,更涉及‘一府一委两院’。我们在开展修法意见建议征集时,广泛发动,充分尊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一委两院’,用更畅通的渠道、更便捷的方法,全方位开展修法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道。

专题研讨,让修法意见征集更专业

“《监督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发放各位,请认真阅读,并结合修正草案意见建议征集情况发言。”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第45次(扩大)会议和第30次主任(扩大)会议上,各委室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们对《监督法(修正草案)》开展认真研讨,并结合意见建议征集情况发言。

区人大常委会将《监督法(修正草案)》意见建议征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立足基层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经验,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好109名立法信息员、19个立法意见征集点和法律法规专业代表小组的作用,征集上报修法意见建议9条,力求让更专业、更实用、更广泛的意见建议从基层汇聚到国家立法机关,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修法工作中变得可触可及。(雨城人大 夏彬、李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