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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晓玲、张莉聃辞去雅安市雨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6-06-29

2026629日雅安市雨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十六条和《雅安市雨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雅安市雨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退出办法(试行)》的规定,雅安市雨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接受刘晓玲、张莉聃辞去雅安市雨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雅安市雨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同时,刘晓玲的雅安市雨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雅安市雨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张莉聃的雅安市雨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