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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江帆为石棉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9-22 17:51:52

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江帆为石棉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

(2026年9月22日石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石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江帆为石棉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