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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石棉县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8-27 16:39:26
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石棉县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2026年8月20日石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为加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石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设立石棉县选举委员会,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石棉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主任: 向正森 县委副书记
副主任: 严 凯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杜文君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赵志红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委 员:刘晓东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邓海平 县法院常务副院长
张 进 县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伍仕勇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彭 强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老干局局长
赵伯阳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张建刚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县侨台办主任
山丹梅 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黄 军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杨 润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冉 娜 县民政局局长
郭 权 县司法局局长
黄 河 县财政局局长
刘晓红 县妇联主席
曾宣茗 县人武部政工科负责人
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赵志红同志任主任,伍仕勇、彭强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选举委员会职责:
(一)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二)确定选举日期;
(三)制定本行政区域选举工作方案、预选办法、选举办法、培训选举工作人员、部署、宣传、检查、指导选举工作;
(四)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五)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印发选民证,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
(六)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七)监制选票和制定投票办法,主持投票选举,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