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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汉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6-03-09 15:48:10


汉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汉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211日汉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汉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汉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汉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汉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了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关于制定汉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综合考虑了国内国外发展环境,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措施符合我县实际,是未来五年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中央“六个坚持”、省委“四个必须”、市委“四个强化”的原则,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锚定经济强、百姓富、城乡美、治理优现代化汉源总任务,以区两地为支撑,加快建设市域副中心,主动服务国省市战略,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县域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汉源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