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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6-06-04 16:48:26
6月3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龙率部分人大代表,就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开展专项调研。为压紧压实宗教领域安全管控责任,依法规范宗教场所日常运行,守牢县域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底线。
调研组先后实地走访宜东镇普渡寺、九襄镇龙佛寺2处依法登记宗教活动场所,采取实地现场查看、隐患踏勘,查阅场所安全台账、巡查记录、整改资料,现场简短问询、听取属地和主管部门简要工作介绍等形式,逐项排查消防安全、建筑结构、用电用火、疏散通道、食品卫生、大型活动管控等关键环节;细致查看消防器材配备维保、安全制度上墙落实、隐患整改台账建立、值班值守制度执行情况,详细了解场所常态化隐患排查、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开展现状,并就相关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刘志龙强调,宗教场所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社会大局稳定与基层治理成效,属地乡镇、民宗等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严格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依法履职,层层压实属地监管、部门分管、场所主体三方安全责任。一是紧盯消防安全短板,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常态化组织消防实操演练,规范香火、明火管理,从源头防范火灾风险;二是抓实建筑与活动安全,对老旧殿堂、附属用房开展结构性安全鉴定,严禁擅自改扩建、违规搭建,从严报备大型宗教集会活动,精准管控人流密度、活动流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是健全长效管理制度,指导各场所完善安全巡查、台账记录、日常管护机制,落实场所负责人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做到隐患周排查、月复盘、动态销号闭环管理;四是深化法治与安全教育,常态化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安全常识宣讲,持续推进宗教场所“四进”工作,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牢安全法治意识,自觉抵制非法宗教与邪教渗透。

调研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与整改“回头看”,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群众监督,以刚性监管、精细管护全面筑牢宗教领域安全屏障,实现宗教场所安全规范、活动有序、领域和谐稳定。
(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