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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韩世康辞去宝兴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7-02 11:17:07
宝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韩世康辞去宝兴县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6月26日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宝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和《宝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韩世康辞去宝兴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宝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宝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