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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宝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6-03-17 16:01:41
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宝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决议
2026年1月29日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宝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同意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宝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五五”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了县委十五届十一次全会关于制定宝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综合考虑了国内外发展环境,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符合我县实际,是未来五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转型兴县、产业强县、开放活县”发展战略,扛牢生态富民、产业提质、城乡融合、扩大开放使命任务,加快建设两山转化示范区、飞地经济新高地、功能疏解样板县、北联康藏桥头堡,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实干争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宝兴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