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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6-03-17 16:01:11
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9日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学文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9日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学文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