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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明、龚烨辞去天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11-11 10:47:21

天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明、龚烨辞去天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0月29日天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天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和《天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天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黄明、龚烨辞去天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天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天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