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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5-11-05 11:07:13

芦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2月28日芦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芦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长岑永杰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4年,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抓项目、兴产业、促发展,统筹推进产业转型、深化改革、生态环保、城乡融合、民生事业、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各方面工作,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芦山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指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至关重要、意义重大。县人民政府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县委系列全会和经济工作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紧紧围绕“蜀根汉魂缘起地·生态经济先行区”总体发展定位,深入实施“一县一城示范统揽、两极三园联轴融圈、全域多点协同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打牢“十五五”良好开局基础,奋力推动芦山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坚决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蜀根汉魂缘起地·生态经济先行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芦山新篇章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