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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汉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11-13 10:47:02
汉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汉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月10日汉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四、十五条规定,经汉源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汉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至18日在富林镇召开,会期2天。
会议建议议程有以下几项:一是听取和审查汉源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审查汉源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批准汉源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是审查汉源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报告,批准汉源县2025年预算;四是听取和审查汉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是听取和审查汉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是听取和审查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是听取汉源县人民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八是听取和审查汉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九是票决汉源县2025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十是选举事项;十一是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