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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彭登娟等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7 16:53:08
关于彭登娟等任职的通知
宝兴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孙智勇提请,2025年2月25日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彭登娟为宝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 琴为宝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万森为宝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 江为宝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 波为宝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锦祥为宝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莉为宝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罗永康为宝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业光为宝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芳为宝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治群为宝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璐为宝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舒开琼为宝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宝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