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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惠明辞去宝兴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10-28 08:50:36
宝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惠明辞去宝兴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30日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惠明辞去宝兴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报宝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宝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