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作风 树新风 作表率 抓落实 公开承诺 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 刘 坚

 【发布日期:2022-04-07】 【字号: 】  【关闭此页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服务宗旨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政治责任、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完善社会事业保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加强社会事业工作监督,重点围绕农民工工资支付、老年人权益和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保障等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持续对群众关注度高的“一老一小”服务、绿色惠民殡葬、医保支付改革和异地就医报销、消防安全、改善营商环境、退役军人保障服务、困难残疾人服务等民生实事开展持续工作监督。

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增强建议办理实效。扎实开展代表建议督办和重点督办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督办工作,细化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间,主动听取代表建议,定期加强跟踪督查,将建议办理情况及时答复代表,确保建议办理落地落实。

加强工作作风转变,注重发挥工作优势。进一步狠抓工作落实,保持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和勇于担当的奋斗姿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主动接受省人大社会委的检查和指导,注重与各县(区)人大社会委的沟通联动,加强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联系代表作用,促进相互支持。增强工作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理清工作思路,简化调研方式,重视调研成果的形成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