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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交办会

 【发布日期:2023-01-30】 【字号: 】  【关闭此页

“去年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办理不积极,回复不及时、不规范……各承办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反思,在今年办理工作中有效改进。”近日,芦山县人民政府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黄哲在对去年办理工作表示肯定的同时,也指出存在的相关问题。

去年12月下旬,芦山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追赶跨越、绿色崛起“1442”总思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会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民意,会议期间充分讨论,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94件,按类别分,基础设施建设方面46件,社会管理服务方面25件,社会事业方面12件,产业发展方面7件,其它方面4件。

人大——完善机制,强化督查

办理工作会上,通报表扬了去年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健在肯定去年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办理方式明显改善、办理效果持续提升的同时,也对今年人大代表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构建机制,严格落实办理责任。要及早部署,做好统筹安排,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分解抓。要配强办理人员,健全办理网络,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一件建议办复工作。要加强联系沟通,各主办单位要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协办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协同完成好办理任务。二是要狠抓“三评,”不断提升办理质量。办前要制定办理标准,办中要评议办理过程,办后要评价办理效果,对代表“被满意”的,一定要发回重办,并与乡镇(街道)部门工作评议挂钩。三是要强化督查,切实确保办理效果。县人大常委会将选择重点建议,采取主任会议集中督办、分管领导分工督办、各委室合力督办、重点建议办理“回头看”等活动,对办理结果进行评议,有效解决代表“被满意”现象。

政府——提高认识,确保实效

针对去年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黄哲也对参会的二十余家部门、单位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是充分表达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推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真知灼见,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重要性,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要聚焦工作重点,从严从实抓好办理工作。要精准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审签答复亲自把关。要着力提升办理水平,不断在办理方式上求创新,在办理机制上求突破,确保办结率、满意率100%。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通过办理一个建议,达到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项整体工作的效果。要加强沟通务求实效,使办理工作真正成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强鱼水关系、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三是要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办理工作再上台阶。要迅速成立工作组,仔细研究,细心谋划办理措施,快速行动,抓好落实。要强化督查督办,坚持对承办的部门单位办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代表不满意的,一律退回重办。

“今年,我局收到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共6件,回去后,我们将赓即召开班子会议,认真梳理,点对点、人盯人,拿出过硬措施,真正实现办理工作从“要我办”向“我要办”转变,从代表“被满意”向“真满意”转变,保证在办理时限内高质量完成交办工作,给广大人大代表、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芦山人大 王其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