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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耦合”产生的裂变——天全县人大常委会走出人大监督与巡察监督融合联动之路

 【发布日期:2022-09-13】 【字号: 】  【关闭此页

“这个关于在乡村客运站设置交通站点的代表建议,在2021年办理是A类,在第二年的项目规划中,我们局党委在研究的时候,又举一反三,提前将招呼站建设纳入项目建设内容。这次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部分农村客运站点形同虚设,虽然设置了客运站牌,但客运车辆经常不到站点载客,给群众出行带来极大不便’的问题,反映出我局在办理代表建议上还存在统筹谋划不足、后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整改。”

近日,在天全县交通运输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长高成珂诚恳表态。这标志着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为切入点,依托人大监督+巡察监督,推进办理单位转作风、抓落实正在显现新的生机与活力。

今年以来,天全县人大常委会致力推进人大监督与巡察监督有机融合,探索提升监督实效新途径迈出坚实一步。

巡前沟通  找准着力重点

“办理代表建议,是政府部门的职责。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巡察的主要内容之一,可以发现承办履行职责过程是否依法规范,从而检验承办单位干部作风是否诚实踏实扎实。”县巡察办第一副主任高永洪深有所思地谈到。

为了准确掌握代表建议办理的相关规定,巡察办与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多次进行对接磋商。

“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每一位代表的权力”,对接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吕洪敏介绍道,“通过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办理、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等,实现人大工作监督的闭环运行。”

“如果把代表建议办理纳入巡察内容,是只针对当年承办的情况进行巡察,还是需要延伸了解近几年的情况?”

“这个要区别对待,分条件成熟当年办结、创造条件当年部分办结、条件不具备需待机会成熟再办理等三类不同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延伸。”吕洪敏建议。

“应把事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项、事关推进解决老百姓身边小事杂事等代表建议办理作为延伸巡察的重点,以小见大看作风,以细求实促整改。”听了大家的发言,高永洪对“巡前联席会”作了总结。

“栗战书委员长要求代表建议工作‘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遗指出,“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立‘三个三’工作法,努力实现代表建议办理内容、质量和效率‘三提升’,其中‘结合巡察监督’的思路,与县委巡察办探索巡察监督和人大监督贯通融合的想法不谋而合。”

为此,县人大常委会与巡察机构共同建立《巡前联席会制度》《县人民政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制度》《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情况通报制度》等,帮助巡察机构全方位收集进驻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相关情况,准确掌握县人大常委会跟踪督办发现的问题,有针对地制定巡察方案,为巡察精准靶向监督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先期谋划和沟通协作,在人大监督的基础上开展个性分析、综合研判,找准巡察监督的靶向目标,既有利于巡察更加精准高效,也有利于部门整改更加深刻到位。”县委巡察办主任严平表示。

延伸监督  深化“结果满意”

“站台倒是有,但客运车不常来”,县委第三巡察组在新华乡入户走访时,群众这样说。

关注客运站台的运行管理,源于进驻交通运输局前收集到的《关于加快乡村客运站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这件在县十六届五次人代会上被列为47号的建议,由时任县人大代表杨俊领衔提出。作为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当年完成新华乡落改村招呼站的建设,并在全县新建招呼站11个,改建2个,建议办理受到代表的肯定,满意率100%。

“当年办成了,办好了,后续跟进怎样,更能反映一个单位的作风”。县委第三巡察组带着问题,在进驻县交通运输局期间,延伸到新华乡河堰村入户走访,了解群众对客运站台运营管理的看法。这一走,还真就发现了问题。

“车站无车”“农村客运站后续管理滞后”,一系列相关问题据实反馈给了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从组织协调客运企业优化调整农村客运线路等方面加以整改,确保有效连通农村招呼站点,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2022年第一轮巡察工作中,巡察组共梳理反馈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相关问题3类,强化了承办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的责任感、紧迫感。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帮助承办单位提高认真办理代表建议的政治站位,促进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办、认真办、高质量办的思想自觉,深化建议办理“结果满意”。

多向拓展  推进常态融合

为全方位提升贯通监督成效,县人大常委会与巡察机构密切协作,多向拓展,着力构建常态融合新机制。

建立“巡察发现问题双向反馈机制”。对政府职能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巡察发现的问题,向被巡察单位和县人大双向反馈,由人大人代工委制定督办方案,进行专项督办。

建立“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报告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听取相关部门代表建议办理整改情况专项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的内容。

建立“巡察发现办理代表建议问题专章机制”。巡察机构在巡察报告中,就被巡察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列出专章,彰显巡察整改威力效力。

建立“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定期会商机制”。明确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商会,便于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与巡察机构交流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巡察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把握贯通融合监督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巡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的问题和群众相关意见在巡察报告中专章列出,是对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举措,是对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转树作抓’专项行动是否走深的有力检验”,县纪委书记张思敏掷地有声。“今后,我们将加大工作探索创新力度,力争在更宽广的领域深化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融合,进一步彰显巡察监督‘政治体检’的强大优势。”

“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检验作风的有效切口,通过人大监督与巡察监督双向发力,推进承办部门高度重视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实现由人民群众客观评价建议办理质效,全面理解、生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颖由衷感慨,“实践证明,人大监督的法定性与巡察监督的政治性可以有效贯通。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与巡察机构进一步探索拓展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的交汇点,不断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实现监督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更加有效。”(天全人大  刘乾能、高永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