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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华率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2-08-05】 【字号: 】  【关闭此页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81日至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建华率队赴雨城区、天全县、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周建华在天全县检查

▲周建华在石棉县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以“明查+暗访”的形式进行,执法检查组重点围绕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相关规划、标准体系制定情况,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生物多样性保护、河湖岸线管制、重点水域严格捕捞管理等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环境监管执法、依法处罚情况,以及法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了执法检查工作会。

▲周建华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执法检查工作会

周建华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为保护长江、促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贯彻落实好该法,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他强调,要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力度,各级政府、部门、企业要切实担负起各自职责,共同推动形成流域治理协调机制,凝聚长江大保护的合力,推动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要持续深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普及,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主任程宜、人代工委主任徐海波,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城环资工委、人代工委、研究室、雨城人大、天全人大、荥经人大、汉源人大、石棉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