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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2-05-26】 【字号: 】  【关闭此页

5月24日至25日,名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燕伟、秦德全分别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红星镇、中峰镇、万古镇、新店镇,开展《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农业与农村工委、法制工委、民宗外侨工委负责人参加检查,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先后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查看了朱场河、彭沟河、月儿潭和清漪湖等河流湖泊的水质及周边环境,详细询问村级河(湖)长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分别在红星镇、新店镇人民政府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汇报,听取相关区级部门,与会人大代表、村组干部的建议意见。

检查组指出,政府各部门能够加强条例宣传,落实105个村级河(湖)长管护辖区内河(湖),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巡河、护河行动,开展面源污染和黑臭水体治理,为筑牢两合水上游生态屏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仍存在场镇污水处理设施不足、污水管网欠缺、资金保障不够充分、部分群众环保意识还不浓厚等问题。

检查组建议,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爱河、护河的意识;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完善场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排污管网;要充分利用好区级部门的执法权,加强部门与镇街的信息交流,镇村发现违法行为后,相关区级部门要及时配合开展有效执法;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河(湖)长考核机制,不断激发村级河(湖)长履职热情。(名山人大  杨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