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综合要闻 >> 正文

宝兴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执法检查动员会

 【发布日期:2021-06-28】 【字号: 】  【关闭此页

2021年6月25日上午,宝兴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执法检查动员会。

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少建汇报了县贯彻落实《渔业法》相关情况,县农业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就《渔业法》贯彻落实情况作了发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齐克安作动员讲话,并就执法检查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每年的工作重点之一。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渔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既是按照监督法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也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配合,明确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以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渔业法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推进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渔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深入贯彻《渔业法》与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推动《渔业法》在宝兴县的贯彻落实。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检查组要准确把握执法检查重点,熟悉法律法规,认真对照《渔业法》相关规定,切实履职尽责,深入实地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汇总掌握的材料,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到位。执法检查组要切实加强跟踪督办,全程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三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执法检查达到预期目的。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要做好协调衔接和服务保障工作,按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严标准、高质量,做好执法检查。政府及其各相关单位要协调配合,认真对待,主动接受监督检查,重点做好渔业法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宝兴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