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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人大:充分行使监督职能 促进社会民生改善

 【发布日期:2021-04-15】 【字号: 】  【关闭此页

近年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围绕“三强化”,突出“三聚焦”,落实“三坚持”,推动全县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强化思想认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紧紧围绕建设灾区绿色发展振兴示范县工作大局,以政治建设为统揽,以转变作风为抓手,以自身建设为保障,“三强化”推动工作规范运行。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强化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理解和把握,把突发事件应对法、残疾人保障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穿其中,着力把新法规转化为工作实践。二是注重工作统筹,强化自身建设。抓好工作的统筹与结合,助推基层治理呈现良好开端,思延和飞仙两镇司法所荣获全省首批“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司法所”,飞仙镇凤禾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芦山被列为全省14个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县之一。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强化工作合力。多次赴眉山市四区县参观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升自身工作水平。督促政府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做到真扶贫、扶真贫,贫困人口人均年收入达11370元。

树立监督意识,依法行使工作职责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三聚焦”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一是聚焦重点工作,确保协调推进。统筹安排,聚力助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触及深化城乡基层治理末梢,在惠及民生中实现全域善治共享。县人大常委会对口联系帮扶的平安苑小区获评全省基层治理示范小区。二是聚焦意见办理,回应代表关切。印发人大代表重点建议督办清单,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督查机制,接续开展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龙门镇白伙聚居点消防设施改造、农村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等工程的如期竣工受到群众广泛赞誉。三是聚焦关键环节,凸显监督实效。找准监督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目标定位,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盯死看牢群众消防安全和工资保障等问题的关建环节,督促制定配套政策,推动消防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成功帮助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10万余元一事得到群众高度评价。

根植人民意识,深度融入发展大局。

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紧盯重点、难点、痛点问题,“三坚持”促进惠民工程提速、民生服务提质、发展成果增效。一是坚持科学定位,促进就业创业。坚持县委“三个三”发展定位不动摇,围绕纺织、中药材、文化旅游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结合市场和农民工需求,开展定向、定岗等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工在家门口就业创业,2020年开展专项招聘活动、“送岗位下乡”活动22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737万元,为纺织企业“输送”员工500余人。二是坚持民生优先,聚力灾后重建。高度关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面对“8·11”特大洪灾,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督促政府第一时间发出“六个带头”集结令,投入救援力量9100人次,紧急调运发放救灾物资3700件,形成干群携手护卫家园态势。重建启动后,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加强对项目进度、质量的跟踪,督促重建项目业主及时组建工作专班,制定攻坚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分析研究,加大推进力度,实现了45户灾民搬新家、住新房、过新年的预期目标。三是坚持人民至上,提升服务水平。结合人大代表“双走访”活动,紧盯筑牢安全底线,督促

政府执行重建农房强制性抗震设防标准,完善各村应急避难场所布局,筑牢群众安居乐业“生命防线”,持续整治山洪沟36条、修建堤防89千米、恢复植被1.7万亩,建成投用应急避难场所106个。(芦山人大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