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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人大常委会视察宗教场所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0-09-27】 【字号: 】  【关闭此页

9月25日,名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宗教场所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区民宗局负责人陪同视察。

视察组深入到百丈天主教堂、栖霞寺,实地察看了宗教场所如何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等工作,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视察组认为,坚持党的领导已深入宗教场所,职能部门对宗教工作抓得实,规范管理初见成效,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爱家乡”的教育已成常态,宗教场所规范化要常抓不懈,对政府所做的工作表示赞同。

视察组对做好宗教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爱国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将宗教工作列入意识形态工作常抓。宗教教职人员在传教过程中,要引导信教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二是要加强《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各镇、街道、部门、宗教场所要严格执行《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政治敏锐性。特别是对涉及镇、街道、部门分管领导、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宣传教育,充分认识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性,深刻领会实质,宗教场所要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开展宗教活动,彰显爱国爱教的好传统。三是要加大对宗教场所日常监管,职能部门、镇、街道要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宗教场所进行日常监管,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宗教场所会期安全秩序排查,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维护工作,杜绝踩踏事件、聚餐安全等不稳定事件发生。四是加大对“乱建庙宇、乱塑佛像”行为的治理,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的宗教场所,打击非法传教,防止邪教渗透。五是加大对宗教场所文物的保护,及时对损毁文物进行修复,保护文物,保护民族文化。(名山人大  沈世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