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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人大代表参与城乡基层治理改革创新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0-03-30】 【字号: 】  【关闭此页

周密谋划  精心安排 全员参与

今年1月13日,中共芦山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通过了《中共芦山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改革创新的决定》,对城乡基层治理改革创新进行了全面布局。近日,县人大常委会立足实际、周密谋划,印发《人大代表参与城乡基层治理改革创新的意见》,动员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到城乡基层治理中来,切实发挥对基层工作最熟悉、联系群众最紧密的优势,助推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走实走深。

意见》指出,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要坚持“党建统领,全员参与,发挥特长,融入网格”原则,即在基层(社区、村组)党组织统一领导和统筹安排下,充分发挥自身特长,融入到一个或多个网格中参与基层治理改革创新工作。

《意见》强调,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要精准把握城乡基层治理改革创新总体要求,充分认识推进城乡基层治理改革创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演进趋势的系统改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县委“三个三”发展定位,推动芦山更好更快发展的有力保障。要切实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融入和深度参与到城乡基层治理改革创新工作之中,体现人大代表担当,展现人大代表作为,贡献人大代表力量。

《意见》提出了五条具体措施抓好抓实城乡基层治理改革创新。建立代表特长库。各乡镇(街道)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全面摸排辖区内各级代表特长,建立好包含代表性别、年龄、现(曾)任职务、专长(矛盾调解、文娱骨干、儿童教育、法制宣传、产业技能等)的特长库。开展代表报到活动。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要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村组)所在的一个党组织报到,居住地在芦阳街道,又在乡镇派选的代表,实行社区、村组双报到制度。申请代表特长岗位。代表报到后,应根据自身特长,主动向社区、村组基层党组织申请工作岗位;社区、村组党组织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代表申请岗位作适当调整,做到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实施代表网格管理。各代表小组要与基层党组织密切联系,根据代表特长,将代表编入相应工作小组,进入相应网格,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做到代表全员参与,每位代表至少融入一个网格,实行网格管理。自觉融入治理工作。编入网格的代表,要统筹好工作、生活时间,服从工作小组统一安排,按时参加活动,积极完成任务。要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紧密,群众拥护信任的优势,为城乡基层治理改革创新献智出力。

《意见》明确,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人大代表参与城乡基层治理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解决相关问题,常态化督导代表参与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定期掌握代表工作情况,并将代表参与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纳入代表述职和星级评定基本内容,总结提炼城乡基层治理改革创新人大探索,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扩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影响力,为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贡献代表智慧和力量。(芦山人大  李子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