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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个省级部门网上公示行政权力 15日前公众可反映意见

 【发布日期:2013-01-05】 【字号: 】  【关闭此页

  1月4日,记者从省法制办获悉,截至去年底,已有92个省级部门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审核,清理结果已在省政府网站公示。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2011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省级部门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和平台建设,并在行政权力全面清理的基础上,逐一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基本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截至目前,已有92个省级部门完成对外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并在省政府网站上公示。这些权力包括行政处罚权、行政审批权、行政征收权、行政确认权、行政强制权等,省公务员局、省供销社、共青团省委等32个部门无此次清理范围内的行政权力。

  1月15日前,对公示的行政权力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省法制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记者 任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