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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17】 【字号: 】  【关闭此页

  2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通过省政府网站正式公布。《规则》从政府决策、依法行政、公文审批、政务公开、权力监督等方面对相关工作进行规范。

  精简会议活动减少纸质公文数量

  《规则》提出,精简会议活动,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实效。省政府会议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部门召开全省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省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精简公文。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规定仍适用,无新规定的,对上级文件没有新的贯彻要求的,没有实质内容的,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已公开发布的上级文件,不再翻印、转发。充分运用政务信息化系统,减少纸质公文数量。

  重大事项决策公众参与是必经程序

  《规则》规定,省政府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到基层调研轻车简从严禁地方领导到辖区边界迎送

  《规则》要求,未经省政府批准,省政府领导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颁奖、揭幕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省政府领导到基层调研,轻车简从,地方领导严禁到高速公路路口或辖区边界迎送。

  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访,不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省政府领导出访不接受国(境)外企业资助出访费用,不由国内企业或下属单位分摊、提供出访费用。

  深化政务公开方便群众知情、监督

  《规则》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推行行政决策公开,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公开。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

  强化绩效管理耕地保护、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规则》提出,将绩效管理理念引入市(州)人民政府目标管理,注重科学发展、质量效益、保障和改善民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考核评价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耕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廉政建设“一票否决”。

  部门绩效管理考评结果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作为行政问责、干部任免、公务员奖惩的重要依据。(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