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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军带队开展《雅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1-05-11】 【字号: 】  【关闭此页

《雅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经雅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增强《草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5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军带队到芦山县龙门镇开展《草案》立法调研。

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认真听取了学校、企业、单位、村(居)委会、清洁员、人大代表等基层干部群众对《草案》的修改意见建议。同时,参会人员结合实际,对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文明行为宣传引导、培育良好家风、多举措保障和激励文明行为等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涉及每个人、每个家庭和社会的每个层面,对于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提高市民幸福指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调研组表示,将认真研究并充分吸纳基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丰富完善《草案》条款内容,不断提高《草案》的质量,争取能够获得大家最大程度的认同。

市一级巡视员吴志君,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梅伯鹏,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志琼参加调研。(法工委,芦山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