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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君副主任率队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6-05-17】 【字号: 】  【关闭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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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座谈会 

510日、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志君带领执法检查组到雨城区、名山区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走访了6个贫困村、13户贫困户,认真查看每个村脱贫资料,与基层干部群众亲切交谈。在此基础上,检查组分别在雨城区、名山区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报告,相关部门以及第一书记、人大代表作了发言。通过“听、看、查、议”,检查组详细了解了两个区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雨城区扎实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发放1000余本资料、制作300余条幅;严格落实扶贫开发主体责任,将区、乡镇扶贫开发民生减贫任务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加强“六有”信息平台建设,4月实现全省联网查询;不断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制定了《雨城区争取资金考核工作办法》《贫困村短期产业发展方案》《驻村帮扶考核办法》《雨城区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村方案》等文件,规范和保障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

名山区积极探索灾后重建帮扶与脱贫攻坚互融互促新路子,全区累计整合71个灾后重建项目精准投放到42个贫困村,累计投入重建资金1.1亿元扶持贫困村产业发展;争取隆力奇扶贫资金1000余万元,整合涉农资金4450余万元,用企业、行业资金为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注入强大动力;依托省贸易学校开展茶叶加工、电工等培训80余期,涉及5000余人,2015年全市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扶持0.68万贫困群众,占全年脱贫人数的60%。在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名山区贫困发生率从8%下降到0.82%

在召开的座谈会上,吴志君强调,要落实、务实、扎实推进脱贫工作,要强化“四个意识”: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确保脱贫攻坚沿着正确轨道进行;二是强化攻坚意识,对内抓管理,抓基础,对外抓争取,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和脱贫攻坚任务顺利推进;三是强化精准意识,紧扣“六个精准”要求,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干部要有担当,“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切实增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内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