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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三举措”助推防汛减灾

 【发布日期:2021-08-20】 【字号: 】  【关闭此页

      汛期以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铁面铁腕铁律的严格要求,以对群众耐心细心暖心的周到服务,扎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

▲夜巡双石镇西川村群众转移安置情况


查看双石镇救灾物质储备情况

      强化信息预警。防汛工作涉及全县近十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容不得有丝毫的马虎和半点的松懈。县人大常委会立足自身广泛联系群众实际,通过与县应急、气象等部门的统筹协调,积极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与风险排查。一方面,强化沟通协调,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强对汛情、灾情的分析研判,通过微信群,短信等多种载体,提前向群众发布预警信息,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安排联系委室人员,会同县应急、水利等部门积极做好对堤库的查险和排险等工作,要求有关部门保持高度警觉,切实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强化督促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迅速下沉到联系乡镇、村组、社区,开展督促检查工作,要求切实绷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这根弦,压实压紧三防责任,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方面,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前往联系乡镇查台账、翻记录、看储备。针对发现问题,直接指出,要迅速整改落实到位。一方面,积极配合乡镇、社区等部门开展夜巡检查,了解地灾点群众转移、安置情况,要求积极做好临时集中转移群众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强化代表履职。发放防汛救灾倡议书,积极动员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主动参与防汛救灾工作,号召人大代表主动亮身份、作表率,勇当防汛减灾的“排头兵”,争当心系村民的“主心骨”,甘当群众信赖的“贴心人”。一方面,动员各级人大代表穷尽所有办法,做实做细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及时解决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一方面,加强对临时集中安置点用电用火的安全教育和检查,确保安置群众平安。同时,严格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安置点的卫生和消杀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芦山人大  王其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