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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人大:提出“六抓”措施 推动新规落地见效

 【发布日期:2021-01-14】 【字号: 】  【关闭此页

《雅安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下称《规定》)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芦山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提出“六抓”措施,确保《规定》在芦山落地见效。

▲芦山县贯彻《雅安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启动仪式现场

一抓宣传。按照县人大《规定》宣传工作方案,把《规定》纳入主任会、党组会、常委会会前学法内容,印发倡议书、分类指南、宣传日历、指导手册等宣传资料,通过新媒体、电视台播放垃圾分类宣传常识,全面提高辖区群众生活垃圾分类重要性认识;督促乡镇(街道)人大立足本地实际,利用农民夜校、周五大课堂、村组干部会、村民代表会、院坝会等载体进行垃圾分类“进家庭、进学校、进聚居点、进公共场所”四进宣传活动,讲明管用的垃圾分类要领,迅速掀起《规定》宣传热潮;督促乡镇(街道)在各村口、社区、新村聚居点悬挂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利用LED显示屏、编排文艺宣传节目,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垃圾分类处理快步进入寻常百姓家。

二抓职责。县人大及时成立《规定》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四名常委会副主任分别负责督导乡镇(街道)的组织发动和推进工作。一方面,明确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人,分别负责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联动推进《规定》的贯彻实施;一方面,督促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对照《规定》内容,拟定工作推进方案,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相对统一分类标准,做到靶向明确,措施精准;同时,立足实际,督导乡镇(街道)切实发挥主体作用,迅速召开推进会,分村举行垃圾分类启动仪式,压紧压实村组干部、自管委成员工作责任,以打造聚居点垃圾分类处理示范点为圆心,辐射带动周边农户。

三抓管理。督促各乡镇(街道)人大迅速向党(工)委作好工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及时研究布置辖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探索实行“乡镇全面协调、包村干部督导、村两委主干主抓、村民小组负责、群众自觉参与”的运行模式;督促县乡政府对辖区垃圾现状开展一次全方位摸底,对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分别建立问题台账,制作网格管理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跟踪督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落实两名专职人员,细化工作职责,不定期深入乡镇、社区和农户,加强对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以道路两侧、临河岸边、前庭后院环境整治为抓手,强化联动执法,建立奖惩机制,树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抓创新。积极争取县委支持,把贯彻落实《规定》和推进全县基层治理、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一起统筹安排,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增强实施效益,充分发挥自治基础作用、法治保障作用、德治引领作用,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立竿见影;督促县乡政府明晰先行先试的工作思路,创建一至两个“洁美村庄”示范村,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全域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督促县级职能部门建立界定高于市场价格回收垃圾执行时限的激励机制,培养村民垃圾分类好习惯,并按照就近原则,修建易腐垃圾堆沤池,实现垃圾就地减量化处理,减少县城垃圾填埋场的承载压力;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作用,积极开展以“人大代表带头分、带领群众分”为主题的“双带”活动,推动农村形成好风气,村民养成好习惯;积极推广道德银行--积分制管理模式,让村民通过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积累积分兑换生活用品,激发村民自觉分类垃圾的积极性。督导乡镇(街道)积极开展“最美家庭——分类之星”等为主要内容的评比活动,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提高村民自律意识、争先意识、环保意识、勤俭意识,营造浓厚的乡风文明社会氛围。

五抓保障。督促县财政根据各乡镇(街道)统计的农户数量和转运垃圾的难易程度,建立垃圾分类运行经费的投入机制,通过财政部门预算一点、联系部门帮扶一点、村集体经济支持一点、群众自筹一点“四个一点”资金筹措方式,为垃圾分类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并积极争取社会力量资助,不断拓宽垃圾分类处理筹资渠道,增强全县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持续向好、一抓到底的信心;督促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协调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保障体系,集中采购一批户用垃圾桶、垃圾袋免费向村民发放;督促县住建局进一步优化垃圾中转站的合理布局,降低转运成本;督促垃圾承运部门做好“直运+转运”运力保障调度,杜绝过去前端分类、中端混运的现象。

六抓监督。积极争取县委支持,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压茬推进。督促各乡镇(街道)切实担负起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对应的考评机制,督促县乡政府建立工作问责机制,以组为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以村为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交叉检查,相互取长补短,通过问责手段,倒逼工作成效;县乡人大适时通过开展工作调研,进行执法检查,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汇报,着重发现《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工作建议,推动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芦山人大  张伟、高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