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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委专题传达学习彭清华同志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发布日期:2019-05-15】 【字号: 】  【关闭此页

近日,芦山县委书记周建华主持召开县委第99次常委会,专题听取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彭清华同志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座谈会上的表态讲话精神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高永洪列席会议,并传达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彭清华同志在座谈会上的表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忠实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二要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依法监管、严字当头,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对企事业单位等生产经营者实行排污许可,强化全天候全流程全覆盖的监督管理。要认真做好水环境质量坚持工作,加强在线监测、实时监测,及时掌握真实情况。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要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水污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三要依法行使职权。县人大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监督,确保《水污染防治法》《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我县得到有效实施。(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