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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9-03-14】 【字号: 】  【关闭此页

3月11—14日,雨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重点围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等内容,深入北郊、中里、草坝等乡镇,现场监督检查了美丰云母公司、涛磊石材厂、弘利展化工厂3家企业、中里污水处理站等2处污水厂(站)以及配套管网建设情况,现场听取了企业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座谈。

检查组认为,雨城区政府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切实肩负起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水污染防治工作到位,水质有了明显改善。但推进执法的工作任务仍然任重道远,问题依然存在。检查组指出,一是要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力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强化环保意识,把环保变成全社会共同意识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水达标排放。三是工业企业作为污染防治主体,要承担起污水处理工作的主要责任,环保、住建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合力。四是要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完善通报、督导机制,扎实有效推动雨城区水污染防治工作,为“绿色雨城”建设奠定坚实环境基础。(雨城区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