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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雅安市城市公共停车位管理若干规定》立法项目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3-03-28】 【字号: 】  【关闭此页

3月2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雅安市城市公共停车位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立法项目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军,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春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常委会法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第三方委托机构、立法小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罗国强主持。

会议听取了立法小组成员和第三方委托机构对《规定》调研、起草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对调研、起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立法的重点和方向。

张春刚副市长对人大在立法方面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指出,城市公共停车位管理立法是依法治市和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的重要抓手,是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迫切需要。一是要把准立法要义。法规起草既要符合上位法要求,也要做好与地方政策的衔接,还要对同位法进行借鉴,同时突出地方特色,把握立法的原则和规律,切实把好起草关。二是要突出问题导向。以交通强市、全域旅游为导向,以解决城市交通难题为目的,以促进城市文明发展为目标,通过立法保障和落实地方政策切实解决实际民生问题。三是要提升工作质效。要科学制定立法方案,边调研、边立法、边改进、综合部署、充分发挥第三方“外脑”作用,集中智慧确保法规立之有据、立之有度、行之有力。四是要按时提交议案。各级各部门要明确目标压实责任、抢抓进度、保证预期,进一步明确时间表、根据既定目标分解任务落实任务,确保立法项目如期提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蔡军副主任指出,此次立法是经市委常委会审定的重点工作,市委政府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是我市通过立法手段解决城市发展过程突出问题的重要法宝,具有紧迫性及实用性。一要抓好增量。规划建设要有预测性,要符合城市建设快速发展要求。二要用好存量。要通过立法激发当前停车设施的最大效能,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将智慧管理、价格调节等措施纳入立法中。三要做好规范。通过立法切实推动车辆停放管理达到“职责划清晰、管理无真空、执法无盲区”的目标。

蔡军副主任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立法工作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的法制力量给予最大支持。二是要深化立法调研。要在精心组织上下功夫,认真完善调研方案,拟定好调研提纲,梳理好调研重点,做好相关知识准备,提高立法调研针对性。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要从文明行为规范和促进机制建立两大层面找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立法精准管用要求,坚持质量为先,把向施策,做到小切口大视角好操作。四是要彰显立法效果。进一步梳理上位法,保证立法质量,立法不但要解决当前问题,还要有前瞻性,不但程序要完整,还要做到精品立法。各级各部门要各施其职各尽其责,力争雅安立法工作再创佳绩、再上台阶、再开新局。

立法小组表示根据会议精神,坚决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抗起工作责任、坚决掐准时间结点,确保立法工作高质高效有力有序推进。(监察司法委、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