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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雅安市地灾山洪应急避险若干规定》(暂定名)立法项目协调会

 【发布日期:2022-06-30】 【字号: 】  【关闭此页

为高质高效推进《雅安市地灾山洪应急避险若干规定》(暂定名)立法工作,6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军组织召开《雅安市地灾山洪应急避险若干规定》(暂定名)立法项目协调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龚兵,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常委会法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以及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就推进法规项目进行了讨论交流和安排部署;会议讨论并通过了《雅安市地灾山洪应急避险若干规定》(暂定名)立法工作方案。

雅安市是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区,近年来多次遭受地灾山洪袭击。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来雅督导调研灾后恢复重建的指示精神和李酌书记在雅安市“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关于开展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方面立法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我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开展应急救援立法极其必要、意义重大。

蔡军指出,本立法项目既是立足雅安实际,又是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一要高度重视。本次立法将提炼固化我市在抢险救灾中形成的经验做法,既是提升自身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的难得契机,也是推进应急救援工作的立法探索,为强力推进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二要高效推进。要按照工作方案,成立法规项目专班,统筹推进此项工作;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细化任务,稳步高效推进;要分段领跑、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高质量推进此项工作。三要注重质量。各个阶段的责任主体和各个部门要严把质量关,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小快灵”的精准立法。

龚兵强调,立法的过程就是研究工作的过程,要深入调研、充分决策、高效推进。一要统筹安排、相互配合。按照方案的工作分工,各阶段的工作和各部门的任务有侧重,要分工不分家,相互之间要加强配合和沟通协调,不得相互推诿,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倒排工期、制定清单。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和工作要求,倒排工期,细化任务,制定工作清单,落实专项负责人员,稳步高效推进工作。三要充分决策、并联推进。虽然此次时间紧任务重,依然要充分决策、高效决策,各项工作要多方协同、环环相扣、并联推进。(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