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 正文

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将于8月在全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08-05】 【字号: 】  【关闭此页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将于8月在全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杨兴品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双全作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习宣传普及法律,相关配套法规、规定和标准等制定和实施情况,法律重要条款和规定的落实情况,土壤污染预防,政府法定职责落实,法律实施保障与监督,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李伊林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将扎实开展执法检查作为助推打好净土保卫战,厚植雅安生态基地的有力举措,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推动法律贯彻实施,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要认真较真,对照立法目标要求、法定职责落实、法律条款执行等开展检查,重点聚焦农用地污染、建筑用地污染等,以点带面、全面自查自纠,推动有关方面增强法治观念、履行法定职责、执行法律规定、落实法律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破难事,聚焦具体问题精准研究、靶向施策,高标准推进整改落实,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着力解决土壤污染危害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为民执法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学松、刘平、蔡军、郑尚堃,市一级巡视员吴志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罗强出席会议。(办公室,雅安日报唐小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