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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君一行赴荥经开展《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06-03】 【字号: 】  【关闭此页

市一级巡视员吴志君一行在烈太污水处理厂调研

5月27-28日,市一级巡视员吴志君率《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赴荥经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采取“一听二查三看”的方式,听取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实地检查了荥经县烈太污水处理厂、安靖乡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地、农村污水“千村示范”项目建设使用情况、龙苍沟旅游开发污水处理情况,并开展了暗访检查。

市一级巡视员吴志君一行在荥经召开座谈会

检查组认为荥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效果明显。荥经连续18年保持国家Ⅱ类水域标准,执法案例被评为全省十大案例之一,给《条例》进一步贯彻实施提供了很好的范本。

同时,检查组也指出,条例在荥经的贯彻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资金人员投入不够、设备设施使用率不高、生态补偿不到位、偷漏排现象仍时有发生等问题。下一步要加强化对贯彻实施《条例》的认识,强化条例的宣传,加强重点案例的以案说法;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探索创新方式,加强联动执法,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保护好“母亲河”的水环境。

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检查。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德全、副主任余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勇陪同检查。(农业工委、荥经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