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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的意见(表决稿)

 【发布日期:2012-10-31】 【字号: 】  【关闭此页
  2012年10月30日至31日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从2009年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医改工作强势推进,惠民利民成效显著。全民医保制度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基本医疗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公立医院改革开始起步。国家和省下达的五方面重点工作54项指标全面完成,其中8项指标名列或并列全省第1位。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卫生信息全市一张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工收入分配绩效考核运行机制和“乡招村用”村医补员长效机制试点工作受到卫生部和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同时,我市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县(区)之间推进不平衡,工作力度和改革进展存在差距;二是投入不足、卫生专业人才缺乏、卫生信息化、均衡化发展还不平衡;三是深化医改的一些关键环节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等。
  会议指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体制机制,突出抓好医保巩固提高、关键环节改革、均衡化发展三个重点,全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看好病”问题,为全市群众撑起健康保护伞。
  会议同意报告,并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好报告提出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下一步工作措施。同时,就报告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医疗保障方面:一是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促进三项保险参保率在95%的基础上有新提升,力争全覆盖。二是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让老百姓“病有所医”。三是研究制定重特大疾病保障办法,全面推进大病保障,将更多常见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范围,逐步改变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四是提高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依托信息化加快推进异地即时结算,给群众带来更多便捷。创新医药费报销办法,发挥医保对就医的分流作用。五是强化资金运营和监管,杜绝医疗保险资金支付风险。
  二、关于基本药物制度方面:一是有序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向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扩展。二是强化宣传,改进用药习惯,倡导科学用药、安全用药。三是认真研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用药品种及配送问题。四是强化基本药物供应体系建设,加快药品物流仓储机构建设步伐,构建用药保障。
  三、关于基层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一是采取政府主导、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等方式,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二是强化乡村医生配备、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全面推广“乡村一体化”模式充实基层医务人员力量,加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力度,夯实网底。三是落实政府举办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责任,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四是改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方式,开展巡回医疗、对行动不便者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低成本服务。
  四、关于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方面:一是切实加大政府投入,着力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市、县疾病控制中心、村卫生室要结合自身职能和当地实际情况全面开展监测检查项目,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二是要开展好重大疾病防控、癌症病例的监测和分析,查找病因,深化源头治理,最大限度降低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疾病发生率。三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疾病模式转变的新情况,加快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彻底转变“重医轻防”观念,让老百姓人人享有初级健康保障。四是做好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核编工作,针对性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改善结构不合理和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
  五、关于公立医院改革方面:一是以县级医院为突破口和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二是大胆探索适应雅安发展的公立医院改革模式,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破除“以药补医”关键环节,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进一步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实现群众得实惠和医务人员积极性有效发挥双提升。三是打破常规引进特殊专业、专家人才,强化人才培养,确保引得进,留得住,有贡献。四是高度重视市医院与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院的整合、市中医院整体上划、西部医疗服务中心建设,要从定位、实施方案、成效、利弊等各方面多方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推进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市医院医技大楼和住院大楼、市中医院新院建设完成后,要加强协调、妥善解决电、水以及拆迁问题,确保迅速投入使用。
  六、关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方面:要抓住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契机,研究制定相关方案办法,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要强化医德、医风和医术建设,搭好院患医患交流平台,强化宣传引导,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研究处理上述意见的情况,请市人民政府于收到审议意见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