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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9-10-10】 【字号: 】  【关闭此页

10月9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吴志君主持会议,立法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地方立法工作有关精神和要求,通报了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的成效。立法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就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二要坚持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三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问题立法、小切口立法,注重地方立法特色;四要坚持立法为民,务求立法的实际效果,要将立法项目与广大群众渴望深度对接,在法规制定出台的同时更要注重法规的实施;五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和活力,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要求,加强协作配合,提高立法效率。(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