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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22】 【字号: 】  【关闭此页

2022315日在雅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雅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雅安市监察委员会报告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请审议。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内容,科学谋划、精细组织、周密实施。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对重大问题、重要案件亲自研究协调推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实施有力监督,为监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重要保障。市监委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始终坚持将“打伞破网”作为主攻方向,深挖彻查、重拳出击、打防并举,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我市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主要情况

按照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市监委深刻把握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这一重要要求,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有效提升“打伞破网”在专项斗争中的参与度和贡献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8件,处分54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8人。近三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分别排名全省第1位、第2位和第2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市监委机关被表扬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雨城区监委机关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5个县(区)监委机关被表扬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4名监察干部被表彰表扬为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一)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建立顺畅高效的协作配合机制

切实强化组织领导。2018年2月,市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监委牵头组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问责工作组,统筹协调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市监委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综合协调、线索排查、监察调查、督查督办等工作。各县(区)党委均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打伞”问责工作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指挥、监察机关牵头协调、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的一盘棋工作格局。

精心统筹谋划推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精心谋划,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抓好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同政法各单位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强化线索排查、协同办案、警示教育等工作协作配合。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打伞破网”工作有序推进、务实高效。

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下,市监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监督推动作用,持续压紧压实各相关单位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斗争初期,采取集中约谈、个别提醒等方式,把标准立起来,把节奏快起来。专项斗争攻坚期,采取批评教育、通报警示、诫勉谈话等方式,把“螺丝”紧起来,把工作引深入。专项斗争决胜期,采取处理、处分、发送监察建议等方式,把板子打下去,把责任整落实。会同各部门(单位)扎实推进工作,政法各单位牵头开展政法领域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专项整治,市法院与县(区)法院集中宣判案件形成震慑,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保障案件质量,市公安局牵头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其他成员单位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推动工作强大合力。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

精准摸排线索。依照监察法规定,严肃查处职务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问题,有力有序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动群众,信访举报“筛”,专班侦办“查”,深入一线“挖”,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浮出水面。专项斗争以来,共接收信访举报141件,处置问题线索546件。建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接收问题线索228件,移送问题线索58件。

强化协作配合。坚持与职能部门同向发力,健全协调机制,推动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行政法的无缝衔接,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与公安机关建立“双专班”机制,集中突破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商请提前介入案件39件。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就案件事实定性、证据体系架构、犯罪定性等问题充分协商沟通,团结协作、集中作战的效能不断提升。

(三)坚持严的主基调,点面结合强力推进、一查到底

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打伞破网”作为主攻方向,紧盯案情重大、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集中力量突破,采取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汇报、分管领导定期调度、联点包案领导定期开展督导调研等方式,强力推进个案攻坚。针对董忆涉黑组织“关系网”“保护伞”问题线索,经过深入细致调查,严肃查处我市“保护伞”层级最高、“关系网”最广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打掉石棉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温鹏,市公安局原正县级退休干部熊玺等“保护伞”12人,向省监委移送省管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1件。

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相结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脱贫攻坚、基层治理、行业乱象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深挖彻查,将雨城区原大兴镇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黑恶势力与公职人员相互勾结、盗卖矿产资源、侵蚀基层政权系列腐败案件连根拔起,查处雨城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杨定伟,雨城区原大兴镇党委书记严文高,市公安局雨城分局大兴派出所原副所长高洋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8人,该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件。

紧盯黑恶案件背后腐败问题逐案过筛。对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坚决做到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移送问题线索35件,追责问责52人。

(四)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持续强化警示教育,制作《民心之蠹》《“警”钟》等警示教育片和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观看,在案发单位召开重大案件通报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检视反思会,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典型案例51件次,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说法”栏目、四川电视台“焦点”栏目对熊玺、温鹏等充当董忆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进行公开报道,付方有、穆尚均、高洋等典型案件被“廉洁四川”电视栏目和网络公开曝光,形成持续警示震慑。

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把经验做法转化固化为管长远、管根本的制度机制。与市公安局建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推动快查快移、打早打小“保护伞”。市监委发出监察建议书9份,督促相关县(区)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地方立法出台《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雅安市市辖区砂石管理办法》,推动依法依规治水治砂治乱。市委组织部制定不宜担任村干部、不能再继续担任村干部“双十条负面清单”,坚决防止“村霸”等混入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

一体推进扫黑除恶治乱。坚持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与行业领域突出乱点乱象治理一体推进,组建专项督查组,对乱点乱象挂牌督办整治情况进行市级复查,发现整治进度明显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整治工作浮于表面等问题11个,约谈14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督促水利、住建、文旅、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发挥主体作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持续纠治行业乱点乱象。

(五)持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和“打伞破网”专业化水平

坚持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作为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建成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结合贯彻落实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监察官法,组织市、县、乡三级监察干部参加专项业务培训班(会)56场次,选派98名干部到省纪委监委机关跟班锻炼,组织县乡基层干部到市纪委监委机关以案代训,开展一对一“贴身教学”,推动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提升”。

二、工作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得益于省纪委监委的统筹协调和市委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初步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确保方向正确。党中央、省委、市委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措施,是做好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才能确保我市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动员发动群众参与。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是顺民意、得民心的正义之战。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才能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三是必须坚持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增强惩治威力。监察体制改革是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制度优势。必须坚定不移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合署办公的制度优势,内部贯通融合、统筹推进,外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才能助推专项斗争顺利推进。四是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依规依法履职。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必须始终在人大的监督下,在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框架下,依法开展工作,才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五是必须增强斗争精神讲究斗争策略,全力做到长治长效。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中国共产党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必须始终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加大好经验好办法的转化,才能推动长治长效。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黑恶势力隐蔽性日益增强,“保护伞”查处难度随之增大。二是“打伞破网”与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结合不够紧密,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尚未彻底铲除。三是协作配合机制有待完善,还未真正实现无缝衔接。四是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水平有待提升,距离高质量发展还有不小差距。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市监委将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继续发扬斗争精神,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取得实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将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等监察工作中,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持续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争取市人大支持,在自觉接受监督中不断规范工作。坚持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指导下,进一步加大“打伞破网”工作力度。加强与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工作联系沟通,及时通报重要情况。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和代表议案建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指导县(区)监委依规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三)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水平。严格落实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依法使用措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握“保护伞”界定标准,防止一刀切。持续深化全员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增强法治素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

(四)始终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打伞破网”融入反腐败工作全局统筹推进,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内容一抓到底。健全监督防范机制,将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防范和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惩治“保护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深入调研指导,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

(五)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夯实工作推进的队伍基础。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专业化人才力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完善自身权力运行和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监委将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研究处理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守正创新、勇毅前行,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取得更大成果,全面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