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监督:呵护一江碧水——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12-29】 【字号: 】  【关闭此页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人大监督是依据宪法法律开展的具有法定权威的监督。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的重要方式,是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今年以来,雅安市人大常委会紧盯水环境治理,立足雅安实际,以开展《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为抓手,通过扎实有效的执法检查监督,为呵护一江碧水作出人大贡献。

动员:

凝聚共识  形成合力

《条例》是四川省范围内的首部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出台和实施是雅安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对雅安工作具体指示的立法、司法实践,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推进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的具体行动。

如何监督才能让《条例》真正达到实效?

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重点在哪里?

执法检查的步骤和具体方式如何确定?

……

在正式下沉基层开展执法检查前,市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一个依法规范的执法检查方案来指导。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成立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相关委室人员参加,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并明确检查重点内容、检查步骤和检查方式。

5月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执法检查动员会,集中学习了《条例》内容,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要求检查组,“要认真对照《条例》,逐条检查,深入点位,明察暗访,做到看现状、听意见、访群众,确保执法检查有效开展。”

检查:

直面问题  直击痛点

方案确定后,工作立即铺展开来。执法检查组分赴雨城区、名山区、荥经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开展明察暗访,对全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深入检查。

执法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农户、养殖场、采砂点、水电站、水源保护地、污水处理厂等40余个点位,比较全面地了解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城区部分管网配套仍然不足,存在雨污未分流和偷排现象。”

“野生鱼类保护执法有待加强,濆江河、陇西河、青衣江部分河段仍有群众在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时有网鱼、电鱼现象。”

“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待加强,养殖散户的管理难度较大。”

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成员直指存在问题,不掩盖、不回避,刨根问底,辣味十足。实地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对发现问题进行了梳理,对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归类汇总为35个具体问题,对急需解决的具体问题,直接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

同时,根据实地检查情况,撰写了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并形成了审议意见反馈市政府研究处理。执法检查报告坚持求真务实,直面问题,抓案例,树典型,讲问题,对《条例》贯彻实施存在的宣传教育、管网建设、资金保障、执法监管等问题直接“点名”,直接“曝光”,直击痛点。

监督:

跟踪问效  力促整改

为促进执法检查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并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反馈研究处理情况。

“执法检查要坚持跟踪问效,综合运用调研、暗访等多种方式,多使‘回马枪’,多做‘回头看’,对重点问题的整改再监督再跟踪,切实做好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用‘一抓到底’的韧劲督促问题解决,助力青衣江碧水保卫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强调。

在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许多重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青衣江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18座正常运行水电站均已完成下泄流量工程措施建设并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监测,保障了下泄生态流量;开展了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全面整治农村面源污染;建立了野生鱼类保护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对违法捕捞行为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保持打击压高态势……

“现在的青衣江水质好了、鱼儿多了,还能观鸟,我们的城市生态环境是越来越好了。”市民王先生兴奋地说。和王先生一样,许多市民和外地游客慕名来到雅安观鸟,体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据报道,目前雅安观察记录鸟类已达504种,所占比重超过四川鸟类的三分之二,超过全国鸟类的三分之一,雅安已成为“候鸟的天堂、观鸟的胜地”。

路漫漫其修远兮!水质的改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青衣江水环境的治理任重道远。接下来,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履职,监督不懈、坚守不止,锲而不舍持续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守护好这一江碧水,努力追求“鹰击长空、鱼翔浅底、鸟语花香”的生态愿景。(农业工委  陈潇,雅安日报  张雨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