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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2-05-25】 【字号: 】  【关闭此页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5月19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环保法执法检查工作会

执法检查组先后对汉源县、石棉县、荥经县、名山区、雨城区、芦山县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法律宣传普及、年度环境报告、法定责任落实、法律规定执行、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组召开了环保法执法检查工作会,听取了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保法情况的汇报。

▲周建华在企业检查环保工作情况

检查组指出,环保法是一部在生态环保领域起统领作用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环保法,实际上也就是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环保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全国人大第5年对生态环保领域重要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目的就是通过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周建华在项目现场检查环保工作情况

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为引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助力“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要聚焦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治理,扎实做好危废管理检查工作,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要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加大法律实施力度,对污染防治、双碳目标推进方面存在的矛盾问题和短板进行系统梳理,切实推动有关问题得到整改,取得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建华带队开展执法检查。(城环资工委、雨城人大、名山人大、芦山人大、荥经人大、汉源人大、石棉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