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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日期:2020-04-15】 【字号: 】  【关闭此页

天全县始阳镇多功村调研

《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解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4月13日至14日,市一级巡视员吴志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蔡军率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雨城区、天全县专题调研《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调研组先后深入雨城区碧峰峡镇后盐村、上里镇五家村,天全县始阳镇多功村、喇叭河镇紫石关村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详细调研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和进一步推动《条例》贯彻实施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雨城区、天全县在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组指出,《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是《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再细化、再延伸,对动员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源头治理,打通水环境治理体系“最后一公里”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雨城区碧峰峡镇后盐村调研

调研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村级河(湖)长的作用,统筹抓好人居环境整治,助推乡村振兴;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级河(湖)长的职责,加强工作协调与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有效利用电视、微信和移动互联网平台等广泛宣传《条例》,通过专题培训等向干部群众解读《条例》,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水环境保护;要强化工作保障,健全评价和考核奖励制度,为《条例》的有效实施提供坚实基础,助力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水利局、市河长制办公室相关同志参加调研。(法工委,雨城人大、天全人大)